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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報名通則/須知

  1. 「百合搖滾傳統攀登工作室」所有課程均採線上方式報名;
     

  2. 參加過「百合搖滾」任何課程者,可優先報名,優先報名方式另行通知;
     

  3. 費用包含所有上課期間保險費、場地費、上課器材折舊、耗損、以及課程講義等;
     

  4. 一般報名程序分二階段:第一階段為填寫報名資格表,第二階段為收到教練團隊回函後,填寫「攀岩資歷表」並完成繳費。完成此二階段才算「完成報名手續」;
     

  5. 填寫「報名資格表」送出後,教練團隊將檢視您的報名資格,確認符合後,您將會收到標題為「XXXXXXXX 課程報名表 (第 YYYYMMDD 期) - OOO」的回函,其中 XXXXXXXX 為課程名稱,YYYYMMDD 為第一天上課之西元年月日,OOO 為您的姓名,回函中將提醒您檢視所填個人資料是否無誤;
     

  6. 由於報名程序完全依賴電子郵件,因此請特別注意「報名資格表」中所填之電子郵件信箱是否正確,若不正確將嚴重影響您的報名優先順序;
     

  7. 若因資料填寫錯誤或其它原因重覆填寫報名資格表者,將以最新一次送出的報名資格表時間為準;
     

  8. 回函中將提醒您繳費期限,繳費期限通常為回函發出日之次日晚上 10 點,譬如 4/13 教練團隊寄出回函,則期限為 4/14 晚上 10 點;
     

  9. 請勿在教練團隊回函提醒您繳費之前繳費,提前繳費並不能決定您參與課程的優先順序;
     

  10. 送出「攀岩資歷表」、完成繳費、並回函提供帳號末五碼後,教練團隊將確認您的繳費狀況以及「攀岩資歷表」的完整和正確性;若繳費未能確認,或「攀岩資歷表」不完整或有誤,教練團隊將回函請您再確認或更正;
     

  11. 教練團隊確認繳費以及「攀岩資歷表」資料無誤後,將會回函通知您完成報名手續;
     

  12. 參與課程的優先順序將以前述「完成報名手續通知回函」之先後順序為準;
     

  13. 課程不一定設有候補名額,教練團隊將以實際狀況彈性調整;
     

  14. 繳費方式:請以匯款或轉帳方式繳費
    銀行:華南銀行 (代碼 008)
    分行:天母分行
    戶名:岩百合國際企業有限公司
    帳號:189-10-002368-0

     

  15. 完成報名手續後,將於實際上課第一日發給每位隊員統一發票;
     

  16. 課程費用不包含餐費,請自備課程期間之食物與飲水;為避免影響課程節奏或進度,所有課程均不安排特定用餐休息時間,請自行抽空進食;

     

退費、請假、保險、上課規定等相關事項:

  1. 已申辦保險而不及取消者,將扣除保險費;

  2. 退費僅包含學費;若採跨行轉帳則將扣除轉帳手續費用 (一般為 NT$ 15);
     

  3. 所謂學費是指所繳費用扣除保險費後,另需扣除已經發生之場地費以及裝備折舊等費用;
     

  4. 完成報名手續後,基於任何原因無法上課者,應於原報名梯次實際上課日前最遲四天 (例如週二上課,則於前一週六) 通知教練團隊 (wildlily.rocks@gmail.com) 辦理退費,退費除扣除轉帳手續費用外,另需扣除教練團為了備課所發生費用,後者為學費之 25%;
     

  5. 若報名人數不足無法開課,則所繳費用扣除轉帳費後全額退還 ,如已發生保險費,則再扣除保險費;
     

  6. 若基於任何原因無法上課,但未能於原報名實際上課日前四天通知教練團隊者,恕不退費;
     

  7. 遲到、早退、缺席者恕不退費;
     

  8. 本課程除颱風等天然災害,經行政院人事行政處通知停班外 (不包含停課),風雨無阻,除非另行通知;
     

  9. 若因天候因素教練團隊決定停課,應與隊員討論補課事宜;若因任何因素無法補課,則應停課,並辦理退費;
     

  10. 因天候因素停課或因傷不能繼續上課之退費,應扣除前述學費 25% 之教練團備課費用後,依據已 / 未上課時數比率計算;例如全程 12 小時,已上課 2 小時,則應退學費 16.7%;若已上課 6 小時,則應退學費 50%,以此類推;
     

  11. 若參訓者因裝備、態度、言語、行為不當以致影響其他參訓者或影響課程安全,教練團隊應取消該員上課資格並請其離場,同時依據上述已 / 未上課比率辦理退費;
     

  12. 退費後若欲再參加本訓練課程,需重新完成報名手續;
     

  13. 所有課程均投保南山人壽旅行平安保險 (意外身故:NT$ 200 萬元,醫療:NT$ 20 萬元)。若上課期間因意外受傷需就診,請於受傷當日就醫,並開立收據與診斷書,以便申辦保險給付;
     

  14. 上課期間禁止受訓者使用手機等電子通訊用品,但因個人生理需求、拍照、錄影,且經教練團隊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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